党建园地
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党总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国企基层党组织“标准+质量+示范”建设,持续创建党员示范岗,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快廉洁合规建设,筑牢国企廉洁“堤坝”,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人大培训中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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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工作情况,将受到相应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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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其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特点是“虚”“浮”,不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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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工作失职的情形和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工作失职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1.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条例》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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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对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处分规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对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本条规定涉及多个方面的公开,关系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如果不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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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这些行为漠视群众利益,将受相应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对此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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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涉黑涉恶欺压群众的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规定为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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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在民生保障中显失公平的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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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这些问题的实质是党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管理者的私权,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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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群众纪律是什么,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涉黑涉恶欺压群众;漠视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等。